如果政府不批准在自己的宅地上拆除和建造房屋呢?

法律分析:1、若是没有获得审批而在公共土地建房,是不允许的,可以报告相关部门拆除。2、若是因为建房与他人发生争议的,可以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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