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凶宅,怎么处理?

凶宅,是指房屋内曾经发生过自杀、谋杀等非正常死亡,在屋里生老病死等自然死亡不是凶宅。卖房人在对方询问时,如果隐瞒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买房人可以欺诈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房款、赔偿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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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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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到凶宅怎么办,能要求退房吗1、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能要求退房。卖房者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房者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房者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买到“凶宅”后,该怎么维权1、一年之内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受人往往并不知其所购买之房屋为“凶宅”,多半是遭受“民事欺诈”,或者是基于重大误解,才签订合同,买受人可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请撤销合同。2、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对其出售的房屋负有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应向买受人交付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的房屋,如果出卖人出售的房屋是“凶宅”,影响了买房者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就是违反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应构成违约。如果约定有违约金的话,可直接请求支付违约金。三、发现自己买到“凶宅”要退房怎么处理1、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买房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了房子不符合要求等即可以退房处理等,比如买房做婚房,那么现在发现房子其实属于“凶宅”,按照普遍人的心理,会直接降低房子的舒适度,所以,可以按约定去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处理。不过,因为出卖人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住房,给买受人造成相应损失,可以主张赔偿。对于合同赔偿金,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照实际合理损失。另外,发现买到“凶宅”后,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凶宅”后,两年内及时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2、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款因为双方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但是买受人受欺骗买到“凶宅”,出卖人属于以欺诈的不正当手段达成合同,买受人有权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退房时,买受人可以主张以下的损失赔偿:(1)搬家费;(2)装修费;(3)房屋差价损失;(4)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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